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注册税务师协会: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民营企业不断发展壮大,已经成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中华民营企业联合会(以下简称“联合会”)是由国内著名专家学者、知名企业家以及港澳台有关社团和工商业人士,以及海外华人华侨联合发起、依法登记注册的社会团体,目前已有会员4.8万名。依法纳税是民营企业应尽的社会义务,而全面了解国家税收政策,加强企业税收风险防范是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必不可少的重要基础。因此,为充分发挥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以下简称“中税协”)的桥梁作用,满足民营企业对涉税中介服务的需求,进一步增进注册税务师与民营企业之间的相互了解,有效提升注税行业在民营企业中的知名度,协助双方建立可持续发展的合作关系,与联合会正式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在协议的基础上,决定联合举办“国家税收与民营企业发展”学习交流活动,并为此成立了学习交流活动组委会(以下简称“组委会”),主要以举办培训班和组织小型沙龙活动等方式为税务师事务所与民营企业搭建直接合作交流的平台。 组委会将于2010年8月27日,在“第六届中国民营经济高峰会”期间,召开“国家税收与民营企业发展学习交流活动”发布会,同时举办2A级(含2A级)以上税务师事务所与民营企业的对接洽谈活动。“中国民营经济高峰会”是一项在民营企业界影响较大,深受民营企业家欢迎的交流活动,本次高峰会将有全国各地500家规模较大的民营企业参加,但由于场地所限,参加发布会的税务师事务所将控制在50家左右,因此特将参加对接洽谈活动的报名事项通知如下: 一、 接洽形式 本次接洽会采取税务师事务所与民营企业家直接交流的形式。同时,还将通过设置展台等方式,为事务所进行自我宣传提供平台。请参会的事务所提前做好相关宣传材料的准备工作。 二、 发布会时间、地点 时间:2010年8月27日(星期五)18:00~21:30 地点:北京饭店(北京市东长安街三十三号) 三、 报名方式 此次发布会报名工作将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即,登录中税协网站www.cctaa.cn查找本通知并下载相应报名统计表(详见附件),填写报名统计表后通过网上直接提交至中税协业务援助部报名邮箱(fk@cctaa.cn)。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为2010年8月18日。 四、 具体要求 1. 请各地方协会按照本通知要求,积极通知本地2A级以上税务师事务所自愿参加本次活动。 2. 中税协将根据报名情况确定具体参加单位,并于2010年8月22日前在中税协网站公布。请各报名事务所届时自行查看相关内容并再次进行网上确认。 3. 参会人员在京食宿自理,需要中税协协助安排住宿的,需在报名统计表“是否需要中税协协助安排住宿”一栏中予以明确。 五、 联系人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 业务援助部 瞿冰若 刘璐 联系电话:010-68413988-8405/8403 附件: “国家税收与民营企业发展”学习交流活动发布会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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