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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税收征管开展税务代理专项检查


发布日期:2009-03-22 来源:管理中心 作者:国家税务总局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  2004年5月19日2004年第六期

2004年4月28日,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节目以《恼人的代理费》为题,披露了湖北省广水市国税局以及当地的税务师事务所在税务代理活动中以资抵税,强制代理等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侵犯了国家利益和纳税人的权益,妨碍7注册税务师行业的健康发展,在社会上引起极大的反响。
国家税务总局对此极为重视,4月29日,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湖北省局汇报,进行研究。并于4月30日以国都发明电(2004)21号发出《关于开展规范税收征管和税务代理专项检查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级税务机关对是否存在不征、少征税款,侵占、挪用、截留税款,造成国家税收流失;滥用职权刁难纳税人、强制指定税务代理,侵害纳税人权益;税务机关与税务师事务所是否彻底脱钩、是否从税务代理中获利等问题,认真开展自查工作。
为认真贯彻落实总局文件精神,5月9日,总局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发出《关于开展税务代理行业专项检查的紧急通知》,就行业专项检查的重点提出:为确保此次专项检查的效果和质量,要从税务代理行业的角度从严查处以资抵税;明脱暗不脱、脱钩不彻底;代理收入与税务机关分成和向税务机关文件高额租赁费等问题,对事务所在开展业务活动电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或依靠税务机关强制代理的,要依法处理。
《焦点访谈》播出时,正值青岛市税务代理工作会议召开。会上,青岛市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及时向与会的税务师事务所负责人通报了湖北广水市群辉税务师事务所的违规事实,要求各税务师事务所高度重视《焦点访谈》节目所反映的情况,引以为戒,针对自身存在的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和专项整顿工作,规范执业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发挥好中介涉税服务职能。青岛市国税局领导高度重视新闻媒体的报道,青岛市国税局刘崇使局长在《焦点访谈》的材料上作出批示:《焦点访谈》反映的问题在我们的单位也不同程度地存在。有些问题也屡禁不止。所以务必要引起大家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迅速透彻底解决。有关部门要在税务师事务所开展自查自纠基础上组织重点抽查,今后凡发生此类问题。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和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刘局长还要求管理中心研究办法,加强对税务师事务所的管理。根据市局领导的批示,青岛市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向全市税务师事务所发出了《关于在全市税务代理行业开展自查自纠和专项整顿工作的紧急通知人要求全市税务师事务所要认真贯彻落实总局、市局领导的重要指示精神,所长亲自负责。组成专门检查小组,针对自身存在的问题,主要从服务是否规范、收费是否合法,协议、底稿是否齐全、财务核算是否准确,有无乱办班、乱设点、重收费、轻服务以及借助行政干预搞强制代理,损害纳税人合法利益等方面开展全面自查自纠和专项整顿工作,管理中心将进行重点抽查。对限期不改,自查不实、隐瞒问题,随意应付的税务师事务所和主要负责人坚决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
    辽宁、湖北、北京、上海等省、市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接到通知后;都及时转发了总局文件。提出以下几点要求:
    一、要提高对这项专项检查的认识、各税务师事务所要认真学习国家税务总局,省(市)国、地税局有关税务代理的一系列文件规定,学习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规范税收征管和税务代理专项检查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以群辉税务师事务所为鉴。来提高对这次专项检查
的认识。
    二、要认真开展自查活动。各事务所所长要认真负责,组织好自查。对自查出来的违规问题。一方面要自觉主动向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上报;另一方面要采取措施进行自我纠正,以消除影响。
    三、各税务师事务所在自查活动中,要主动向当地税务机关汇报税务代理的有关情况;同时要走访一批代理业户,征求他们的意见。
    四、各税务师事务所要将自查整改情况书面上报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省(市)管理中心将安排重点抽查和复查。
    上述地区在通知中对检查的内容、重点以及时间要求都作了具体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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