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行业动态 >行业要闻

行业动态

注税行业需要准确定位


发布日期:2013-04-22 来源:管理中心 作者:中国税务报

赵国庆

    注册税务师行业发展20年,在服务纳税,帮助纳税人降低税法遵从成本和税收负担,融洽征纳关系,协调争议,消化征纳矛盾等方面功不可没。但同时,注税行业发展也面临许多新老问题。在新一届政府简政放权的大环境下,注税行业到底该如何发展?“注税行业发展大家谈”期待与您一起探讨注税行业发展需要解决的各种问题,关注注税行业的发展。

    笔者是非执业注册税务师,也是江苏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聘请的培训教师。和注税行业接触时间越长,越觉得注税行业发展面临很多问题,特别是整个行业对自己的社会定位模糊不清、定位不准的问题。这个问题如果不首先解决,行业就缺乏发展的方向,就难以保持快速、健康发展。

    首先,注税行业在谋求发展时,过多地运用行政思维,而非市场思维考虑问题。

    注税行业本身脱胎于税务机关,原来属于税务机关下属的机构。虽然后来经过脱钩改制,从税务机关脱离出来,但由于历史原因,仍和税务机关保持或多或少的联系。保持联系并非坏事,但是,由于这种联系,使注税行业在思考行业发展的时候,过多地运用行政思维,而非市场思维去考虑问题。注税行业总是想让税务机关给更多的法定业务,通过法定业务去发展和壮大行业。鲜有人思考,注税行业存在的价值在什么地方?注税行业究竟能为企业,为社会创造什么价值?笔者认为,这才是行业定位中最关键的问题。我们不妨看看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定位。

    注册会计师的价值在于,在企业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情况下,注册会计师发挥“经济警察”的职能,通过出具带有鉴证意见的审计报告,解决所有者和经营者之间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从名义上看,审计服务的购买者是企业,但实质上实际审计服务的购买者是企业的股东。因为根据公司治理理论,外部审计是由审计委员会决定,审计委员会主要是由股东组成。股东购买审计服务的目的就是对经营者实行有效监督,在资本市场上,也是为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对于注册会计师的作用,西方有大量的基于资本市场的实证会计研究,以证明注册会计师这个行业存在的价值。

    相比注册会计师行业,对注税行业的理论研究严重滞后。注税行业没有从理论上、实证上进行深入研究,以证明注税行业存在的价值。税收是国家对于企业利益的一种征收,无论对于企业的管理者还是股东,税收都是对他们利益的一种征收。因此,在税收上,管理者和股东的利益应该是基本一致的,即降低企业的涉税风险,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注册税务师提供的服务更多的是一种咨询服务,而非鉴证服务。所以,当笔者看到注税行业直接借鉴注册会计师的鉴证报告模式,发布税收鉴证报告模版时,就觉得哭笑不得。注税行业根本就没有理解注册会计师鉴证背后的理论基础,盲目地抄袭。税务鉴证报告,需求方是谁?如果是税务机关要求企业出具的,那在利益的诉求上,企业内部管理者和股东应该是一致的。此时,企业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出具鉴证报告,应该是企业自己花钱购买服务去自证清白。这种情况下,注册税务师去做鉴证,实际就是两个结果:如果企业的情况符合要求,注册税务师就出具鉴证报告;如果企业的情况不符合要求,注册税务师就应该当时指出来,告诉企业如何做,如果企业不同意,注册税务师就不应该出具鉴证报告。这样,当企业找不到注册税务师愿意出具鉴证报告时,自然会显示这个企业有问题。如果按照现行的鉴证报告模版,注册税务师发现企业有问题,就给企业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报告,那不等于向税务机关举报企业有问题吗?人家花钱请你,你举报人家有问题,给税务机关处罚企业提供线索和证据,既损害了管理者利益,也损害了股东利益,实践中有人会做这种傻事吗?从这个角度分析,如果实务中看不到一份由企业购买的非标准意见鉴证报告的话,那这种鉴证报告还有意义吗?从这个事情就说明,注税行业根本就没有从理论上去好好思考注册税务师的社会定位。

    其次,注税行业向税务机关谋求更多法定业务,是方向上的错误。很多法定业务属于变相设立行政审批,这与国务院改革的大方向背道而驰。同时,就算税务机关给注税行业更多法定鉴证业务,不是帮这个行业,而是害了这个行业。因为,法定鉴证业务容易导致寻租,滋生腐败;过多法定鉴证业务违反市场经济下企业自治的原则,侵害企业利益;即使给予注税行业更多法定鉴证业务,由于购买方是企业,注册税务师有利益冲突,很难做到独立。一个从事鉴证的行业,如果本身就不能保持独立性,那么出具的报告又有多大的鉴证价值呢?

    笔者认为,注税行业主体应该是一个咨询服务行业,鉴证业务只是辅助业务。注税行业在社会定位上应该更多地向律师行业学习,而不是向注册会计师行业学习。注册税务师应该像律师一样,帮助企业设计内部制度,出具内部管理建议,降低税收风险,合理降低企业税收负担。同时,注册税务师应该站在企业的角度,帮助企业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纠正税务机关一些不合法的行为。

    作者单位: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学院


相关链接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 ·海南省税务局


CONTACT US     0898-66267483
版权所有:海南省注册税务师协会 / 网站备案:琼ICP备2023004902号
ADDRESS: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城西路22号 / FAX:0898-66267483 / E-MAIL: web@hainanct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