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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经近20年发展, 注税行业为何难获认同


发布日期:2013-04-18 来源:管理中心 作者:中国税务报

近20年来,从税务机关的派生机构开始垄断经营,到脱钩转制走向市场,再到不断做大做强,注税行业努力按市场规则以独立身份做税务中介该做的事。但时至今日,一些纳税人、税务机关对注税行业还缺乏认同感。
历经近20年发展, 注税行业为何难获认同

    关键词:偏见 环境 定位

    姜信(北京注册税务师协会会长):

    实践证明,任何社会中介组织的发展壮大,都离不开政府的支持。注税与注会差不多是同时起步的,但注税行业发展缓慢,一个重要原因是主管部门的重视程度不够。这个“重视不够”体现在很多具体的方面。比如,指导和规范注税行业发展的重要文件就是《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业内称之为14号令),随着时代和经济社会的发展,这个文件已经有很多地方不能适应行业发展需求。从2008年起,国家税务总局开始着手对14号令进行修订。但由于各方面对相关问题的认识不一致,对这个文件的修订至今没有完成,严重影响了注税行业的发展。

    再比如,主管部门对各地税务机关的一些创新举措态度不明确。为鼓励和支持注税行业发展,在2010年税收宣传月期间,北京市国税局与北京市注册税务师协会一起组织了40家A级税务师事务所,派出了100多名业务骨干走进北京市国税系统的22个办税服务厅建立咨询台,免费为纳税人提供咨询服务。总计有8000多名纳税人向税务师进行了咨询,咨询问题超过10000条,回答内容超过400万字。这本来是一件对税务机关、事务所和纳税人都有利的好事,但却因认识上的问题被叫停了。

    李华斌(北京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副主任):

    纳税人、税务机关乃至全社会对税务中介行业之所以缺乏认同感,我认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一是注税行业发展缺乏顶层设计,没有法律保障,名不正言不顺,社会对注税行业有偏见。注税行业发展各地区差距大,各地区主管税务机关对行业的认识差距大。二是行业管理方法落后,管理制度不全。三是不能正确认识行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发展中出现一点问题往往就一棍子打死。四是税收征管体制改革不到位,制约行业的发展。

    贾连峰(尤尼泰北京税务师事务所副总经理):

    注税行业的社会认知度低,集中反映在税务机关对注税行业的态度上。因为只有税务机关真正认可了注税行业,全社会才有可能逐步认可这一行业。但现实是,很多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对注税行业的专业价值仍然没有正确的认识,甚至存在一定的偏见。

    在这方面,有件事情给我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有一次我去讲课,现场也有税务局的官员在场。当有企业问税务师事务所能干嘛时,立刻有税务局的官员毫不犹豫地说:“你要想偷税漏税就找他们。”当我讲完课,有企业财务人员想聘请我们做他们的税务顾问,但他并不关心我们的专业实力,而是关心我们和税务局的关系好不好。按照他的意思,如果我们和税务局的关系好,他就跟我们签署合作协议,如果不好就算了。同时,还有人问:“是不是只要你们出具鉴证报告,税务局就不会查了?”可见,不仅企业对注税行业的认识存在误区,而且税务局的部分官员也同样对注税行业的认识存在误区。

    还有件事情给我的印象也很深刻。我们一个银行客户,有9万张信用卡中的资金成了呆账,需要按照财产损失处理。为了证实呆账的真实性,银行方面作了相应的调查和回访,并保留好了所有相关的证据资料。我们对此作了鉴证后,将申请财产损失的资料提交到了客户的主管税务机关。但遗憾的是,主管税务机关对我们的鉴证报告并不采信,而是要求银行把所有的凭证和资料都拉到税务局来,他们亲自检查。由于这些资料有一面包车之多,税务机关根本没有足够的精力检查完,最后草草看了一下了事。如果税务机关能够充分信任我们,这些鉴证报告就完全可以证明损失的真实性。如果今后真有什么问题,我们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即可。

    石君(众环海华税务师事务所副董事长):

    注税行业在中国几乎与注会行业和律师行业同时起步的。在经过近20年的徘徊式发展后,与注册会计师和律师行业相比较,注税行业的发展远远落后了,其原因主要有几个方面:

    一是从目前的社会环境影响看,一方面当前中国城乡居民的依法纳税意识普遍比较薄弱。另一方面,税费繁杂,一些地方政府开征的一些非税类的费也由税务机关代征,给纳税人造成税费过多过乱的错觉。纳税人的权益保护法规和措施不够完善,纳税人实际享有的权益比较少,对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感受不深切。

    二是从当前的税收法治环境影响看,税收法治环境整体上还不够理想,税法权威性不高、政策法规还不完备。税收征管的制度依据仍然不够稳定、科学。此外,税收法律法规的自由裁量权过大,税务机关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的现象一直没有得到改善,税收征管的具体执行过程中仍然存在着执法不严、私下解决等问题。

    三是从注税行业发展基础看,国内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仍然不够健全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关系到企业正常的生产运营,如果法人治理结构不健全、不完善,会严重影响企业的有效运作,导致企业财务管理混乱,使税务师事务所的业务开展面临诸多困境和风险。同时,多年来,税务机关对于不具备税务中介资质的国外几大会计师机构和国内众多中介机构,采取了比较放任的管理态度,使得目前税务中介行业陷入鱼龙混杂的局面。

    四是从注税行业法律制度不完善的影响看,虽然税收征管法明确规定了“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可以委托税务代理人代为办理税务事宜”,为开展税务代理、税务中介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但实际上,近20年来,注税行业的发展能够依据的也仅仅是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发布的个别文件和公告。注税行业法规立法层次低,权威性差,内容过于粗泛等问题,严重制约了注税行业的发展。

    王培(北京金华融税务师事务所总经理):

    注税行业发展过程中,确实也存在一些执业质量较差的事务所,根本不考虑执业风险和行业形象,客户给钱就出报告,以低价竞争抢客户,为客户出具虚假报告等,对注税行业整体形象带来严重的负面影响。比如,北京市税协和北京市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前不久在实地检查100家事务所的执业基础中就发现,不少事务所管理混乱,无序竞争,个别事务所不按行业规定和执业要求执业的现象还比较严重。

    姜汉雄(致同国际大中国区税务主管合伙人):

    我们常说“名正言顺”,只有“名正”了,“言”才能“顺”。注税行业发展到今天,总给人“名不正”的印象。之所以这样,主要是没有彻底把这一行业与税务局的关系搞清楚。财政部和注会行业的关系已经十分明晰——财政部是监管方,注会行业是被监管方。但是,注税行业到目前与税务机关的关系仍旧不明确,行业定位也不明确,直接导致了发展中的很多尴尬。

    比如,我们的注册税务师给客户服务时,为了规避执业风险,总是在业务处理时非常严苛,结果我就经常接到客户的反映:“你们拿了我的服务费,却比税务局还税务局,你到底是为谁服务的?”基于此,我认为当务之急是厘清注税行业与税务局的关系。厘清之后,该支持的,税务机关就应该大张旗鼓地支持,没有什么可避讳的。同时,该约束的,也要毫不客气地约束,没有什么可顾虑的。只有这样,才能让那些真正想发展、能发展的事务所真正发展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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