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导意见指出,注册税务师行业作为提供涉税鉴证和涉税服务的中介行业,经过多年的规范发展,已经成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税收制度工作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在“十一五”时期,注册税务师行业发展规模持续扩大,行业法律规范体系和执业准则体系初步建立,行业涉税鉴证业务快速发展,行业社会信誉明显提升。但注册税务师行业在快速持续发展的同时,也遇到一些制约行业发展的问题。比如:行业相关制度尚不完善,涉税鉴证业务地区开展不平衡,涉税服务市场占有率低,行业高素质人才缺乏,注册税务师队伍发展不能适应业务拓展需要等等。
指导意见认为,在“十二五”时期,随着经济发展方式的加快转变和社会管理的加强与创新,将会促使税务机关和纳税人越来越多地选择借助注册税务师行业的专业优势,不断提高税法遵从度,这将为注册税务师行业带来新的发展机遇与挑战。为实现注册税务师行业的跨越式发展,注税行业必须在行业法制体系建设、业务范围拓展、税务师事务所特色化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下大力气。
在促进注税行业法制体系建设方面,指导意见要求建立、健全和完善行业法制体系、行政监管制度体系、行业执业准则体系和税务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4个方面的制度建设。特别要积极推动注册税务师行业立法进程,完善行业法律法规和制度体系,修订《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以满足行政监管和行业自律工作的需要。
在业务范围拓展上,指导意见强调要进一步拓展涉税鉴证和涉税服务的范围。其中,在涉税鉴证方面,将在巩固原有涉税鉴证业务基础上,探索纳税人委托注册税务师进行纳税清算、各类资格、涉税事项认定、加计扣除、特别纳税调整等专业鉴证。在涉税服务方面,指导意见鼓励税务师事务所开发涉税服务高端市场,开展涉税服务特色业务,争取5年内在新股发行、资产重组、股权转让、年报审计等上市公司有关业务开拓方面有所突破。
在鼓励支持税务师事务所特色化发展方面,指导意见提出要促进注册税务师行业形成大、中、小型税务师事务所执业领域各有侧重、市场定位各有特色,不同规模税务师事务所有序竞争、持续发展的市场格局。具体来说,就是鼓励大型税务师事务所做强做优,推动大型事务所创新发展模式、创建服务标准;支持中型税务师事务所做精做专,指导中型税务师事务所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手段,不断挖掘市场需求,做精做专服务领域;引导小型税务师事务所有序、规范发展,通过扶持引导,使小型税务师事务所成为面向纳税人提供优质税务代理服务和涉税会计服务的重要补充。
在推进人才队伍建设方面,指导意见要求,注税行业一方面要制定行业人才选拔标准,完善行业人才分类分层培养使用机制,有计划、有步骤地吸引优秀人才加入行业;另一方面要整合培训资源,提高注册税务师行业人才培养的科学性、针对性,着力培养一批适应经济全球化需要,能为上市公司和中国企业“走出去”提供高端服务的行业领军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