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不完全统计,济南、东营、淄博、泰安等地税务部门借助税务中介的力量参与企业所得税重点税源清查、土地增值税清算、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税务稽查等,增加税收约10.6亿元。
山东省注册税务师协会会长戴子钧介绍,目前山东省(含青岛市)税务登记户数多达157万户,而税收管理员还不到8500人,人均管户近200户,人均承担税收任务1500多万元。而税制的复杂性又使得多数中、小企业申报纳税的准确性、可靠性受到一定程度影响。发挥税务中介机构的作用,鼓励和倡导更多的纳税人委托税务中介机构处理涉税事宜,或者政府出钱购买税务中介服务,不失为当下缓解上述矛盾的有效方法。
2009年,在“财政支持、 中介参与、有偿服务”的新型税收管理模式下,东营市财政部门先后共支付专项检查费用186万元,由地税部门向省内7家优质税务师事务所的41名注册税务师购买中介服务,参与全市企业所得税重点税源清查、土地增值税清算、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税务稽查等税收检查工作,有效解决了地税部门征管力量不足的问题。通过中介机构的参与,东营市地税部门去年查补税款1.2亿元,仅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就查补7112.57万元。
2009年7月~12月,齐鲁税务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协助东营市地税局检查企业94户,涉及税款金额2000多万元。该事务所董事长郝晓明说,税务师事务所在为企业提供一般涉税服务的过程中,一般不涉及税务机关,但在提供涉税鉴证业务时,不仅体现企业、税务师事务所双方的经济关系,还要体现税务机关的行政关系,在费用收取、企业利益、国家税收等方面往往存在冲突。税务师事务所因此经常处于两难境地,在生存和合法规范之间很难把握。而政府购买服务,表面上看是改变了费用支付主体,对税务师事务所来讲并不会有太大的收入差距,却使其独立性得到了保证。正是这关键的独立性,使得注册税务师在执业时能够严格按照税法的规范要求进行,确保了检查质量。
据了解,目前山东省有税务师事务所291个,执业注册税务师2038人,从业人员约4710多人,去年全行业经营收入达到3.2亿元。相对而言,山东省税务师事务所规模普遍偏小,抗风险能力偏差,市场竞争能力偏弱。戴子钧认为,倡导政府和企业购买税务中介服务,一方面有助于提升税收管理质量,保障企业合法权益,另一方面也有助于拓展税务中介的经营范围,增加中介机构的业务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