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2007年度税务师事务所年检工作圆满完成
发布日期:2008-08-06 来源:管理中心 作者:福建国税
开展税务师事务所和注册税务师年检是加强行业监管的重要手段,是贯彻落实《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有效途径。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07年度税务师事务所及注册税务师年检工作的通知》,我中心精心部署,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召开年检专题会议,并联合国、地税下发了《关于转发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07年度税务事务所及注册税务师年检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在规定时间内分“税务师事务所自检、县(区)级税务机关审核、地(市)级税务机关审核、省国、地税局重点抽查”四个阶段进行,重点抽查了各税务师事务所的执业质量等情况,对事务所和执业注册税务师遵循业务规程、业务准则、执业准则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
截止2007年6月30日,我省共完成了107家税务师事务所的年检工作(包括18个分支机构),年检率为98 %。年检中未发现税务师事务所有明显违规执业行为,与税务机关已脱钩彻底,能较好实行自愿、公平承接业务原则,未发现以费抵税、未收费或违反代理协议行为,但部分税务师事务所仍存在工作底稿不够规范、收费偏低等现象。从整体上来看,我省的注册税务师行业已走上健康规范发展轨道。
此次年检,进一步规范了注册税务师行业的执业行为,对税务师事务所的层层审核把关,能有效促使各地税务机关认真落实“两个转移”,本次年检工作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