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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涉税服务市场潜力大


发布日期:2005-02-28 来源:管理中心 作者:邹国金,李洁

  2月22日,记者在云南省国税局采访时,正好碰到一名去年全部通过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的考生前来办理备案手续。经了解,该考生2002年开始报名参加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考了三年才全部通过。他在慨叹注册税务师一年比一年难考的时候,脸上充满了拿到注册税务师资格证书的自豪。
  云南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的李祖滨介绍,目前云南省拥有注册税务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大概有1200人,还无法与北京、上海、江苏等税务代理相对发达的地区相比,即使与同处西南地区的四川、贵州和重庆相比,云南注册税务师行业的发展已明显落后,税务服务市场还不活跃,税务代理发展潜力很大。
  李祖滨说:“云南省税收收入去年达到600多亿元,比四川、贵州要高得多。按理说,这么大的收入量应该有相应的税务师事务所为纳税人提供涉税服务才相称。但截至目前,全省税务师事务所才有42家,年营业收入总量仅有1000多万元,还不及发达地区一个所的收入。无论从所的数量、从业人数,还是从营业收入来讲,云南税务服务市场已经落后了。”
  据有关人士分析,造成上述局面的原因很多,既有行业管理、行业建设上的原因,也有事务所自身的原因。在行业管理上,虽然云南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已成立好几年,但一直处于机构不健全、人员不到位的状况,中心工作人员的编制、工资都分别放在省国税局、省地税局征管处,工作人员在征管处还承担着非常繁重的工作任务,自然无法全身心投入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的工作。
  在事务所方面,目前绝大部分所的业务范围,仍然局限于代理申报、代办登记、代理记账等低端业务,无法持续有效地扩大业务量,仅有少数几个所开始尝试为纳税人提供税收筹划、税收风险分析等业务。随着企业纳税意识的增强,纳税水平的提高,很多有实力的企业已经不再需要低端服务,而大部分事务所却没有根据纳税人需求及时拓展业务范围,迎合企业需求,导致业务量越来越少。
  李祖滨认为,云南税务代理市场就像一根弹簧一样,被压到了低谷,现在正面临反弹的好时机。反弹的条件是云南省各级税务机关已经越来越重视税务代理工作。去年云南省国税局、云南省地税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税务代理工作的意见》,提出要进一步规范税务代理行为,充分发挥注册税务师和税务代理机构在税收征管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李祖滨说,《意见》在要求规范税务代理行为的基础上,提出了依法支持税务代理事业发展的13项措施,为税务代理机构的发展创造了好的条件。据了解,13项措施大体可以分为“建议类”和“参考类”。“建议类”措施包括:纳税人多次出现延期申报、申报不实或自行申报有困难的,税务机关可建议其委托税务代理机构办理纳税申报;对电子申报,特别是网上申报有困难的中小型企业及边远分散企业,税务机关可建议其委托税务代理机构办理纳税申报;在推行建账健制工作中,对自身没有能力达到建账健制要求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可建议其委托税务代理机构办理建账健制工作;对需经国税机关审核批准后在税前扣除的事项,纳税人在上报国税机关审核批准时,建议附送中国执业注册税务师的审核证明等。“参考类”措施包括:企业在申请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和年审时,如果附报了税务代理机构和执业注册税务师签章的审核报告,可作为税务机关审批的参考依据;纳税人申请减税、免税、缓缴税款和其他退税事项,如果附报了税务代理机构和执业注册税务师签章的有关纳税情况税务代理报告,可作为税务机关审核的参考依据。
  此外,《意见》支持措施还包括:税务机关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审核、税前弥补亏损的审核、企业年度发生亏损的审核、企业年度申请退企业所得税的审核等事项中积极推行税务代理,进一步提高所得税征收管理的质量和效率;对被税务机关确认纳税信誉良好、又委托税务代理机构办理涉税业务的委托代理户,税务机关可适当减少税务检查次数;税务机关可根据工作需要,委托有培训资质的税务代理机构举办有关纳税人的培训班等。
  除了来自税务机关的支持外,云南不少税务师事务所已经看到自身的不足,积极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法,主动向发达地区的事务所学习先进经验,开拓新的业务。他们相信,随着云南税收收入规模的不断扩大,纳税人对税务服务的需求将越来越多,云南税务代理市场也必将逐步红火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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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 ·海南省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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