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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通2015年度远程继续教育课程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4-02 来源:管理中心 作者:中税协秘发[2015]0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协:
   中税协网校2015年度远程继续教育培训课程将于3月20日正式开通,现就学习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学习时间
    中税协2015年远程继续教育培训课程学习起止时间为2015年3月20日—2016年6月30日,累计15个月。
    二、学习内容
    2015年度预计新增业务类课程30门,累计150学时,政治、经济、法律类综合素质类课程70门,累计100学时。同时,保留2014年度部分优质课程。(新增课程计划表详见附件)。
    三、学习流程
    (一)登录方式
    1.注册税务师使用安全盘登录中税协网校(www.cctaa-wx.cn)参加学习。
    2.业务助理和非执业注册税务师暂时使用注册号方式登录。已有注册号的学员,需要给帐号续费,然后登录学习;新学员先上网注册,后交费,再登录学习。
    (二)选课与听课
    1.登录后,注册税务师进入“2015年度注册税务师远程继续教育课程”选课;业务助理进入“2015年度业务助理远程继续教育课程”选课。
    2.学年内,学员选课学时与听课学时均累计不少于32学时(1440分钟),其中至少包含一门B类课程。A类课程为必修课程。
    3.新课程将陆续上线,学员一次选课不宜过多,可以根据自身学习进度,分次选课。
    (三)课后练习与年度考试
    1.课后练习可重复答题,取高分计算成绩。
    2.部分课程无练习题,学员听够该门课程总时间的2/3以上,可自动获得该课程的练习分数,但不宜多选这类课程,否则系统将无法生成年度考试试题,特别是C类课程,这类课程可以在自主学习中多选多学。
    3.年度考试试题将从本人所选课程的课后练习题中随机抽选,每年度有两次考试机会,点击“提交”记录成绩,点击“放弃”或直接关闭考试页面,不计算考试次数。
    4、学员完成年度学习任务,且综合考试成绩合格,系统会自动开通自主学习功能,所有课程都开放,不需要考试,不需要练习,不影响年度综合成绩。
    (四)综合成绩
    1.综合成绩由课后练习成绩(练习成绩=∑各课得分÷课程数)和年度考试成绩两部分构成,两者权重各占50%,综合成绩60分以上为合格。
    2.考试合格2小时后,可以打印成绩单。
    四、考核与管理
    (一)各地方税协可通过网校后台学员管理功能,根据《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会员年度检查办法(2013年修订)》、《注册税务师继续教育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规定,对学员继续教育进行审核。
    (二)业务助理、非执业注册税务师的继续教育考核与管理由地方税协规定,如地方税协未有明确规定,则自愿参加。
    (三)年满60周岁的注册税务师自愿参加远程继续教育学习,无具体考核要求。如需要综合成绩单,只要累计听课学时不少于32学时,即可打印成绩单。
    五、收费标准与交费方法
    (一)收费标准
    1.使用安全盘的注册税务师免费。
    2.业务助理:100元/人/年,可以由事务所团购。
    (二)交费方法请登录中税协网校(www.cctaa-wx.cn),点击首页左侧“常见问题”栏,参看“2014年度业务助理、非执业注册税务师继续教育课程购买指南”。
    六、咨询电话
    技术咨询:4006997070  
    教学咨询:010-68459608  010-68413988转8410或8405

  附件:2015年度远程继续教育新增课程设置表

2015年度远程继续教育新增课程设置表.doc

 

 


相关链接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 ·海南省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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