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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十九期新任所长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9-06 来源:管理中心 作者:中税协秘发[2011]06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注册税务师协会:
    根据2011年中税协教育培训工作计划以及对税务师事务所新任所长工作的培训需求,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将举办第十九期新任所长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培训内容及授课教师
    1、 关于注税行业发展的几个问题——刘太明;
    2、 税务师事务所市场营销案例分析——曲军;
    3、 房地产税、土地增值税政策解读——杨遂周;
    4、 资本运作与税收——辛连珠;
    5、 国际税务师事务所税务及商务咨询部门的内部业务构造——蒋颖;
    6、 当前宏观经济形势及热点问题分析——赵静梅。
    二、 培训时间
    2011年9月24日—29日(9月24日报到,25日-28日全天上课,29日返程)。
    三、 培训地点
    西南财经大学光华校区(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清江中路36号)。
    四、 参加人员
    新成立的事务所所长或未参加过中税协举办的新任所长培训班的所长。
    五、 收费标准
    食宿费:1300元/人(260元/人/天×5天);
    培训费:500元(含教师授课费、讲义和教材费用、教室使用费用等)。
    六、 联系人
    1、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  培训部
          吴博、赵芳芳(010)68413988转8505、8506
                      (010)68414202(传真)
          电子邮件:zsxpxb@163.com
    2、西南财经大学财税培训中心
          钟晋艳 (028)87352739(传真)
          电子邮件:taxtraining@163.com
    七、 具体要求
    1、请各地方协会按照第十九期新任所长班名额表(见附件1)所列人数要求,积极做好参加培训人员的报名组织工作。认真填写报名统计表(见附件2),并将填写完整的报名统计表于9月15日17:00前发送电子邮件或传真至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培训部,凡逾期未上报的地区视为自动放弃。另外,本次培训班以地方税协向中税协提交报名为准,向西南财经大学财税培训中心报名的视为无效。
    2、9月24日报到当天有工作人员在成都机场、成都火车接站。请各地方协会将参加本期培训班人员的航班、车次信息汇总后于9月22日前告知西南财经大学财税培训中心联系人。逾期不报的视为不需接站,自行前往。如有提前报到的请按所给地址自行前往。往返机票(车票)请自理。
    3、请参加培训的人员携带有效身份证件,于报到时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以便完成报到手续。
    4、凡已交纳2010年度会费的个人执业会员,免收培训费。非执业会员需交纳培训费。凡参加培训的执业会员请携带《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执业会员证》,以便记录培训学时。
    5、为加强培训班管理,请各地方协会指定一位参训人员做联络人。
    6、参加培训的人员一律不准带家属。

附件下载:

附件1、第十九期新任所长培训班名额表.doc
文件类型: .doc b4f803d686f3c1d3296b8cb0470c6b94.doc (51.00 KB)

 

附件2、第十九期新任所长培训班报名统计表.doc

相关链接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 ·海南省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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