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政策制度 >总局行政监管文件

政策制度

关于做好1999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9-03-22 来源:管理中心 作者:人考中心函〔1999〕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人事劳动)厅(局)资格考试主管部门暨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
根据人事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1999〕4号)及人事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1999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人办发〔1999〕3号)文件有关精神,为做好考试考务组织实施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分滚动与非滚动两种管理模式。考五科的为滚动管理模式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通过全部科目方可获得执业资格证书(可连续滚动,即第一年与第二年为一个周期、第二年与第三年为一个周期,依此类推);考二科的(税务代理实务、税收相关法律)为非滚动管理模式,即二科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通过,才能获得执业资格证书。
二、按有关要求及时间认真做好资格审查与报名工作(报考五科的考生在一个考试年度可任意选报其中的若干科),资格考试报名表见附件一。于4月底前将试卷预订单(见附件二)一式两份报人事考试中心。
三、财务与会计、税法(一)、税法(二)、税收相关法律四科均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32开)上作答,试卷袋、答题卡袋内的附件及回收、装订等具体操作办法与经济专业相同;税务代理实务试卷由客观题和主观题(单项选择、多项选择、简答、综合分析题)组成,全部在试卷上作答,试卷袋内的附件及试卷的回收、装订等具体操作办法与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工程建设监理案例分析”相同。
四、在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管理信息系统(PTMIS98)中,由于系统预设的考试时间与文件精神不一致,因此需进行修改,方法如下:在FOXPRO系统中,打开PRG-DBF子目录下的XKS-STRU库,将KS-DATE(考试日期)和KS-TIME(考试时间)按人事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1999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人办发〔1999〕3号)进行修改(注意:该库中的每一记录都要进行改正)。
五、类别、级别、专业、科目代码见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1998年10月《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PTMIS98》(用户手册)第3页的1.2.3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编码。
六、考号为11位,第1位为科目代码,第2、3位为省市代码,第4、5位为考区代码,第6、位为考点代码,第8、9位为考场代码,第10、11为座位号。考号编好后,生成考生档案号(共9位),第1、2位为省(区、市)代码,第3、4位为考区代码,5至9位为序号。档案号是滚动管理的依据,请告考生保管好,以备下年度报考时查询。
七、考生应考时,可携带钢笔(黑色或蓝色)、圆珠笔(黑色或蓝色)、2B铅笔、橡皮和计算器(免套、非立式)。答题所用草稿纸由各地考试部门统一发放、回收。
八、财务与会计、税法(一)、税法(二)、税收相关法律四科由各地组织阅卷;税务代理实务的阅卷工作由全国统一组织,送卷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九、关于考试收费问题仍按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转发〈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人事考试中心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及1998年各类资格考试及证书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考中心函〔1998〕22号)的收费标准上缴。请于7月底前汇人事考试中心。
十、考试指定用书的征订由各省(区、市)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负责。
十一、考试期间须有专人值班,值班时间为6月25日13:00时至6月27日17:30时,请将值班电话于考试前一周分别上报。有关考务问题与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联系,有关试卷内容方面的问题与国家税务总局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联系。值班电话:人事考试中心:(010)67758273,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010)63541367、63543388-6237。

;一九九九年一月二十日

相关链接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 ·海南省税务局


CONTACT US     0898-66267483
版权所有:海南省注册税务师协会 / 网站备案:琼ICP备2023004902号
ADDRESS: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城西路22号 / FAX:0898-66267483 / E-MAIL: web@hainanct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