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税协发〔2026〕13号
各会员单位、各会员:
根据《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会员登记办法》《海南省注册税务师协会会员登记办法》有关规定,为加快推进我省注册税务师行业信息化建设,提升会员管理服务效能,经研究决定,自2026年1月1日起启用电子会员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电子会员证效力
电子会员证与纸质会员证具有同等效力,各会员单位及会员可通过中税协信息服务平台进行查询、下载和使用电子会员证。
二、过渡期安排
自2024年3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为过渡期。过渡期内,纸质会员证与电子会员证并行使用,具有同等效力。
自2026年1月1日起,正式停止使用纸质会员证,全面实行电子会员证管理。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积极配合。各会员单位要充分认识启用电子会员证的重要意义,及时将相关安排传达至本单位全体会员,积极配合做好电子会员证的申领和使用工作。
(二)如实填报,确保信息准确。各会员应认真核对并如实填报个人信息,确保电子会员证信息完整、准确、有效。
(三)妥善管理,规范使用。电子会员证为会员身份的有效凭证,各会员应妥善管理和使用,不得随意交由他人下载、转发或使用。确因工作需要授权他人使用的,应在电子会员证上注明使用用途说明或添加水印,防止证件被违规冒用。如遇个人信息变更,应及时登录中税协信息服务平台更新相关信息,确保电子会员证信息的真实、准确、有效。
(四)关注动态,及时反馈。各会员单位及会员应及时关注电子会员证相关操作指引及后续通知,如有问题,请及时与省注册税务师协会秘书处联系反馈。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芳孝
联系电话:0898-66267483
海南省注册税务师协会
2026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