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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带一路”涉税服务公益大讲堂开讲


发布日期:2015-07-23 来源:管理中心 作者:中国税务报

   7月14日,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中国注册税务师同心服务团在京举办了“一带一路”涉税服务公益大讲堂。国家税务总局国际税务司副司长王晓悦、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企业所得税一处处长宋哲、中翰中国税务集团合伙人王骏、中税网税务师事务所总裁王冬生、中税咨询集团合伙人宋宁、中汇(北京)税务师事务所合伙人巴海鹰、德勤税务师事务所高级经理周颖等嘉宾,围绕“一带一路”发展战略作了精彩演讲。中央统战部六局、国家税务总局有关司局、中税协、北京税协的领导出席了活动,部分“走出去”和准备“走出去”的企业、中税协战略合作单位、税务师事务所的代表共200多人参加了活动。

    中税协为贯彻落实“一带一路”发展战略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一带一路”发展战略要求做好税收服务与管理工作的通知》(税总发〔2015〕60号)的要求,发挥税务师事务所的职能作用,努力为“走出去”企业提供及时、方便的专业服务,共制定了七项举措。公益大讲堂活动是七项举措的重要组成部分。

    会上,中国注册税务师同心服务团编辑的《“一带一路”发展战略涉税问题概览》一书也同步发布。该书介绍了“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税制、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所签税收协定对比、“一带一路”相关税收法律法规以及税务师事务所相关案例和产品简介。

    “走出去”企业面临诸多挑战

    如今,涉及“一带一路”的投资正如火如荼地展开。据商务部统计,截至今年5月底,我国企业对“一带一路”沿线64个国家、地区累计实现各类投资1612亿美元,约占我国对外直接投资总额的20%。

    对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而言,公路、铁路、航运等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需求很大,泰国、越南、柬埔寨、缅甸等国都希望中国企业去那里进行基础设施建设。目前,在“一带一路”投资中,基础设施投资占有很大比重。

    但是,“走出去”企业建设海外工程项目,其实面临诸多挑战。中汇(北京)税务师事务所合伙人巴海鹰经过调查,发现挑战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缺乏前瞻性的海外工程战略;缺乏科学的项目成本预算与报价机制;缺乏科学设计的法律及税务架构;缺乏多样性的海外融资渠道;项目合同谈判能力与经验有限;缺乏完善的人员派遣政策及个人所得税的有效安排。

    巴海鹰指出,海外工程承包项目一般分为5个阶段:战略前瞻、前期准备、项目应标、运营管理和项目完成阶段。“走出去”企业要在这5个阶段做相应安排,才可以迎接上述挑战。第一,战略前瞻阶段。“走出去”企业要进行整体战略规划和新兴市场的调研,企业需要清晰定位海外业务的战略和控制风险的举措,分国别和分行业细分市场。第二,前期准备阶段。“走出去”企业在前期准备方面要进行业主背景信息的调研,考虑运营模式的成本和筹划机会,完成项目的商业风险和税务风险可行性分析报告,对常设机构和双重征税进行预警分析,从法律的视角对招标文件进行分析,对项目组织架构的有效性和融资策略的可操作性进行全面的评估。第三,项目应标阶段。“走出去”企业的海外工程项目需要进行竞标、谈判和签约,企业要对项目合同中的法律、财务和税务风险,进行完整性和严密性审阅。第四,运营管理阶段。“走出去”企业需要进行项目运营期间的监理,对常设机构风险的持续管理和对税务落地架构的维护与纳税申报,此外,还要审阅项目过程中的重要往来文件,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或有争议事项,并进行项目投资后期的管理、项目再融资的合理安排等。第五,项目完成阶段。“走出去”企业需要进行退出阶段的筹划,需要考虑项目完成、退出阶段的法律法规限制以及项目退出时的税务成本与风险。

    借助中介力量规避税收风险

    中翰中国税务集团合伙人王骏认为,“走出去”的税收问题涉及国际税收协定、信息交换、境外所得的税收抵免、转让定价等深层次复杂多样的税收问题,值得企业和税务中介机构花足够的精力研究,每一个问题都可能成为影响企业“走出去”的重要因素。

    目前,我国发布的涉及境外所得税收抵免的文件有以下几个:《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5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高新技术企业境外所得适用税率及税收抵免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4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操作指南〉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1号),还有的政策是在对油气开采企业的特别规定中体现。这些文件相对分散,个别文件衔接度不是很高。王骏建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对上述文件进行整合,发布统一的更具操作性的实施办法。

    “走出去”企业的税收服务不仅要依靠税务局,还要依靠税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今年,国家税务总局为落实“一带一路”发展战略发布了税总发〔2015〕60号文件,支持企业“走出去”。国家税务总局要求在7月底向全国各省推广国别信息的识别工作,税务机关也做了大量调研。王骏建议各地税务机关与中介机构进行紧密合作,发挥大中型税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的人才、专业优势。

    中税咨询集团合伙人宋宁介绍,一些大型民营企业在“走出去”的过程中,已经认识到税务的重要性,管理层已经对税收风险有了较高的重视度。那么税务中介如何才能助力企业海外投资呢?税务中介应该帮助“走出去”企业做好以下四方面工作:第一,加强信息化。“走出去”企业可能会同时面临多个国家税收制度,如果不用信息化管控,单靠人工做不好这项工作。第二,走好国际化。“走出去”企业不仅面对税法的国际化,也面对税务关系国际化。中介机构要帮助企业建立具有国际化视野的税务管理体系。第三,优化税负。企业“走出去”的过程中,可用的工具、可操作的空间更加丰富和扩大,税收筹划的空间更大。第四,追求零风险。这是企业追求的目标,如何平衡收益和风险是企业面临的课题。如某大型民营地产企业就非常强调零风险,它的管理模式从一个项目拿地到最后广场开业,企业要求确保每一个涉税环节都是零风险,不能出现延迟申报的项目,在税收筹划的过程中也很重视控制风险。

    巴海鹰认为,有经验的税务中介机构完全可以在当前“加强全球税务合作,打击国际逃避税”的大背景下,结合企业投资、融资、经营、退出等阶段,从企业专业人员岗位设置、企业内控机制构建、关键环节风险点披露、法律、税务架构落地以及境外税务争端解决等方面给予“走出去”企业有价值的建设性意见,帮助企业做好“走出去”过程中的税务考量以及风险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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