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行业动态 >行业要闻

行业动态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五届三次常务理事会在京召开,呼吁—— 注税行业努力提升核心竞争力


发布日期:2014-09-28 来源:管理中心 作者:中国税务报

     9月3日,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五届三次常务理事会在北京召开。会议学习、贯彻了《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27号)等文件精神,审议通过了《关于组建中税协信息服务运营中心的议案》、《注册税务师职业道德规范(试行)的议案》等议案。会议认为,在注税行业发展的关键时刻,注税行业必须努力提升行业核心竞争力。

    国发〔2014〕27号文件取消了注册税务师等11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在社会上和注税行业引起了强烈反响。对此,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李林军在讲话中要求,全行业要从全面深化改革的高度认识党中央、国务院一系列文件精神,保持行业思想稳定。

    李林军说,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加快了简政放权、政府职能转变的步伐,尤其是以取消行政审批为突破口,大力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体制的全方位改革。截至目前,国务院已先后取消和下放7批632项行政审批等事项,其中就包括取消注册税务师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取消注册税务师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是不是取消注册税务师行业呢?不是。今年以来,国务院连续发文,支持税务师事务所等涉税中介机构开展相关业务。

    6月4日,国务院发布《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号),提出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的自律作用。鼓励行业协会商会制定发布产品和服务标准,参与制定国家标准、行业规划和政策法规。健全社会监督机制,发挥市场专业化服务组织的监督作用,支持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依法对企业财务、纳税情况、资本验资、交易行为等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鉴证,依法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进行核查把关。

    6月14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提出以工商、纳税等领域为重点,完善行业信用记录和从业人员信用档案。

    8月7日,国务院发布《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国务院第654号令),在第十四条中提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抽查企业公示的信息,可以委托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开展相关工作,并依法利用其他政府部门作出的检查、核查结果或者专业机构作出的专业结论。

    李林军说,取消注册税务师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对注册税务师行业既是挑战也是机遇。

    挑战来自于:注册税务师资格由准入类调整为水平评价类。由于理解和认识上的问题,使大家产生了一些迷茫和困扰。对迷茫和困扰处理不好,就可能自乱阵脚,对行业思想稳定和业务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机遇来自哪里?如果注税行业正确理解、贯彻得当,就会给行业发展创造良好机遇。

    机遇一,国发〔2014〕27号文件取消的只是注册税务师职业资格的行政许可,并非取消其职业资格,更不是 取消注册税务师行业;而且取消的原因主要是没有法律、法规或国务院决定作为依据,并非否定注册税务师行业在维护国家税收利益和纳税人合法权益中的重要作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53号)规定,国务院部门设置实施的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准入类职业资格,与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关系并不密切或不宜采取职业资格方式进行管理的,按程序提请修订有关法律法规后予以取消。按此规定也可以理解为:国务院部门设置实施的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准入类职业资格,与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关系密切或宜采取职业资格方式进行管理的,按程序提请修订或制定有关法律法规后予以恢复或设立。正是根据上述理解,目前,国家税务总局正在抓紧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修订和《注册税务师条例》的起草工作。

    机遇二,注册税务师职业资格由准入类调整为水平评价类,只是取消了税务机关对准入类资格的行政许可,却强化了行业协会对水平评价类资格的自律管理。

    人社部发〔2014〕53号文件规定,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由国务院部门依法制订职业标准或评价规范,按照有序承接、规范管理、平稳过渡的原则,具体认定工作逐步由有关行业协会、学会承担。

    机遇三,国务院第654号令和国发〔2014〕20号等文件的发布,使注册税务师开展涉税鉴证等业务的法律依据更加明确、范围更加宽泛。

    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次将税务师事务所写入国务院正式文件,说明国务院在取消一批职业资格准入许可的同时,更加重视发挥税务师事务所等社会专业服务组织在市场监管中的重要作用,以完善国家的治理结构和方式。这不仅使税务师事务所开展涉税鉴证等业务更具法律、制度依据,还将税务师事务所的业务扩展到对企业公示信息核查等新业务领域。

   当前,注税行业要积极应对,努力做好行业立法、信息化、资格认定和考试准备等工作,凝心聚力,提升行业核心竞争力。

    第一,举全行业之力配合做好立法工作。国家税务总局成立专门班子,通过深入调研论证,已起草《注册税务师条例》草案,力争列入国务院2015年一类立法计划。中税协也成立了立法工作小组,积极配合开展相关工作。

    第二,加快行业信息化建设步伐。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对行业信息化建设的要求,中税协成立了信息化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注税行业信息化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力争以“短平快”的速度,确保行业信息化平台建设,并与税务机关征管系统和金税三期有效衔接,为会员开展业务和管理提供服务。

    第三,抓紧做好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认定和考试的衔接准备工作。根据人社部有关文件精神,参与制定税务专业技术人员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认定制度和考试办法,研究制定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相关管理制度,编写考试大纲、教材以及做好考务准备等。

    第四,大力加强行业自律管理。中央文明委7月23日印发了《关于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的意见》,在抓好公共服务人员诚信教育中提出,在税务师等职业人群资格准入、专业评价、年审考核、职称评定中,强化诚信教育内容,培养职业操守,建立诚信档案,对严重失信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并且要求实行“红黑名单”制度。行业要认真贯彻常务理事会通过的职业道德规范。

    第五,协会将继续鼓励事务所做强做大。简化A级事务所审核程序,规范事务所和注册税务师综合评价体系。2014年,有13家事务所新申请5A级、4A级事务所,其中:3家5A级,10家4A级。

    第六,大力提高队伍综合素质。继续抓好行业党建工作,推进组织和工作的全覆盖;抓好行业代表人士的培养、选拔工作。努力抓好领军人才、高端人才、业务骨干的继续教育。


相关链接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 ·海南省税务局


CONTACT US     0898-66267483
版权所有:海南省注册税务师协会 / 网站备案:琼ICP备2023004902号
ADDRESS: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城西路22号 / FAX:0898-66267483 / E-MAIL: web@hainanct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