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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菏泽税务师 服务小微企业


发布日期:2014-07-14 来源:管理中心 作者:中国税务报

    “我公司上年度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在本年度预缴时按25%的税率预缴,未享受小微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但在年度汇算清缴时符合小型微利条件,是否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优惠?”近日,在山东省菏泽市组织的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公益巡回培训班上,菏泽市鲁泉信息咨询公司的会计赵盼盼提问有关小型微利企业享受优惠政策的问题。成武双思税务师事务所的注册税务师刘惠萍马上给予答复:“可以享受,根据相关规定,小型微利企业符合享受优惠政策条件,但预缴时未享受的,在年度汇算清缴时统一计算享受”。

    菏泽市注税行业为进一步提升注税行业影响力,利用税务机关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时机,抽调13名注税业务骨干,主动参与菏泽市国税局举办的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公益巡回培训活动。

    在成武站培训时,成武双思税务师事务所的谷海泉注册税务师详细讲解了企业所得税年报申报表间的关系,以及国家有关的税收政策规定,并与市局所得税科负责人一起现场答复纳税人提出的问题,当场为纳税人解惑释疑。在曹县站培训时,注册税务师授课人员与税务机关代表携带宣传彩页和资料,到多家小微企业,进行面对面辅导和宣传,得到了纳税人的高度评价。

    在开发区站培训时,菏泽恒辉税务师事务所针对纳税人提问增值税问题比较多的现象,临时增加了增值税和“营改增”的最新政策解读内容,一名参训的企业会计现场激动地说:“意外收获,本次不仅得到了所得税优惠政策的讲解,还意外学习了有关‘营改增’的最新动态和政策。这样的业务培训我们纳税人愿意来,也愿意听。希望税务机关以后多举办这样的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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