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平国税聘请 财税中介当监督员
发布日期:2011-03-07 来源:管理中心 作者:中国税务报20110307
本报讯 近日,山东省邹平县阳光会计师事务所接到邹平县国税局的一份意见函,提请该事务所参与监督该局对某纳税人违法行为的处理。这是阳光会计师事务所今年第三次参与对违法案件处理的监督。
邹平县国税局今年对税收监督员的聘用进行了改革,除了继续聘用原有履职比较负责的社会人士外,还在财税中介机构中聘请了多名专业人士担任监督员。因为这些人掌握企业经营情况,熟悉税收政策,对国税部门执法对不对,严不严最有发言权。截至2月底,邹平县中介机构已参与了国税局对13起涉税案件处理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