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税务师事务所年收入达200万元方可参评A级所
发布日期:2010-03-16 来源:管理中心 作者:中国税务报20100308
本报讯 近日,记者从安徽省注册税务师协会了解到,经安徽省国税局、安徽省地税局审核同意,该省《税务师事务所等级认定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近日正式对外发布。根据《办法》,税务师事务所分为A级、B级、C级、D级四个等级。A级分为A级、AA级、AAA级、AAAA级、AAAAA级。省税协负责AAA级及以下税务师事务所的考评认定,中税协负责AAAA级及以上税务师事务所的考评认定。其中,要参评A级所,税务师事务所上一年度经营收入必须达到200万元。
据了解,安徽省税务师事务所等级考评认定采取百分制,考评总分60分以下的为D级所,达到60分的为C级所,达到80分的为B级所,达到90分以上可以申报A级所。认定标准包括执业资质、执业规范、社会诚信、内部管理、经营规模及业绩等。在业绩方面,A级所上年度经营收入至少为200万元、AA级所上年度经营收入至少为500万元、AAA级所上年度经营收入至少为1000万元。
据介绍,税务师事务所等级认定与每年的年检工作统一部署,同步进行,统一检查,统一审核,统一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