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地区第八次注册税务师协会协作会在宁波召开
发布日期:2009-11-16 来源:管理中心 作者:中税协网站
10月21日,华东地区第八次协作会在宁波召开,各地方协会会长、秘书长和有关工作人员共48人参加了会议,中税协范巍副会长和李树名副秘书长等同志应邀出席。
会上,各地方协会介绍了自己一些好的做法和经验,也反映了工作开展中遇到的困难,表达了希望行业健康快速发展的迫切愿望。江苏税协介绍了加强行业专业标准和质量管理制度建设,争取政府采购税务中介服务的做法:08年9月,江苏省财政厅和省地税局联合发文明确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业务由税务师事务所承担,财政预算内资金支付劳务费,填补了江苏省政府采购税务中介服务之空白。山东税协介绍了加强行业自律管理,在协会组织体系建设、会员管理制度、事务所基础建设、行业执业规范建设等方面做的工作。福建税协对注税行业如何做大做强提出了自己的建议,认为要完善税务师事务所等级认定制度,推动事务所向高层次发展。浙江税协分析了税务师事务所风险成因,指出事务所内部要把握好业务承接环节,严格执行三级复核制度,保持独立性,加强人力资源管理,从而提高执业质量,防范执业风险。江西税协认真开展治理工作,严格实施行业准入和市场化运作,加强和各级税务机关的协作关系。青岛税协分析了行业发展面临的问题,并提出解决的相应对策。厦门税协强调以人为本,介绍了国正税务师事务所做大做强的一些做法。宁波税协探索和创新协会工作机制和工作方式,改革了协会组织体系,建立和完善专门委员会制度,加强协会组织机构和队伍建设。
参会代表坦承:虽然行业发展取得了一定成绩,同时也存在很多困难,总结如下:
第一、地方税协体制不顺、效率不高。很多省市管理中心和协会沟通不畅,影响行业管理工作的开展。
第二、市场无序竞争。1、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加快发展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9〕56号)中提到涉税鉴证业务是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范围,给注税行业带来极其不利的影响;2、其他部门配合不够。如福建省物价局对税务师事务所限高收费,导致事务所不重视执业质量,低价竞争业务,破坏注税行业的社会形象。
第三、总局机构改革后行政主管部门不明确,行政方面的支持减弱。
第四、地方管理中心编制少,监管不力。
第五、考试门槛高,行业人才缺乏。
第六、行业法律级次低。
第七、执业质量有待提高。由于有些所执业质量不高,致使税务机关和纳税人产生信任危机,不敢把有些业务交给税务师事务所做。
第八、为了应对金融危机,减轻企业负担,有些省市政府要求降低税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收费标准,如江苏省政府下文要求收费降低30%,影响了行业收入水平。
针对以上困难,与会代表提出了相关建议,具体如下:
第一、注税行业发展离不开税务机关的支持,要积极主动向税务部门汇报工作,争取支持。
第二、执业质量是关键。年检和执业质量检查同时进行,有利于提高事务所执业质量。
第三、严格市场准入制度,防止无序竞争。
第四、拓展注税业务。建议凡是文件没有规定不能做的,就要努力开发。
第五、加强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可以请总局领导和地方税局领导授课,一方面提高了执业人员素质,另一方面能引起税务机关对行业的重视。
代表们对中税协的工作寄予厚望,提出三点建议。
第一、希望中税协进一步加强与总局沟通,争取总局的行政支持,改变应对注会行业竞争时的被动局面,防止再次发生注税行业被排除在可做业务之外的情况。向所得税司建议在全国所得税汇算清缴会上强调纳入总局监管的中介机构才可做汇算清缴鉴证业务,以此来抵制其他行业对涉税鉴证市场的侵占。
第二、希望中税协和总局建立以下机制:1、诉求和解决机制,对于行业执业人员的业务问题,总局要有答复;2、业务指导机制,最好编写一本业务指导手册,以便对从业人员的实务操作进行指导;3、会员审核机制,防止有些所通过借资格证办所。
第三、希望中税协对地方税协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提供指导意见,使地方少走弯路。
范巍副会长听了大家的发言后,作了讲话。她向大家通报了中税协近期与总局有关司局沟通、达成一致意见情况,包括与纳税服务司达成信息共享的意见;可利用教育中心全国各地的教育资源,共同组织论坛和竞赛;中税协参加办公厅全国税务宣传月前期策划;将中税协信息系统定位为总局信息系统的延伸,在安全评估后,电子邮件系统、公文处理系统、公文信息发布系统、政策法规数据库都可给中税协、地方税协使用;通报了中税协提出的征管法修改意见;通报了执业规范架构和分工情况。最后她强调要发挥中税协和地方税协两个积极性,她说,中税协换届后一直在积极努力地做着各项工作,地方税协也要充分利用“领导小组”的形式,多汇报,多请示,努力争取税务机关领导的关心、支持,努力争取业务的拓展,上下齐心协力共同为行业发展做好自己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