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税协发布事务所等级评定办法
发布日期:2009-11-16 来源:管理中心 作者:091116中国税务报
本报讯 根据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的要求和相关规定,湖南省注册税务师协会近日下发《湖南省税务师事务所等级评定办法(试行)》,今后湖南省的税务师事务所参加等级评定活动将以此为依据。
该办法明确,A级事务所考评标准包括执业资质及经营规模、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执业质量、内部管理及其他工作完成情况。事务所等级评定采取自下而上的程序进行,省税协委托市、州注税管理中心进行初审。符合考评标准的事务所候选名单由湖南省税协会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向社会公示。如半月内无异议,由省税协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后向社会公告,并抄报税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