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出台注册税务师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05-11-15 来源:管理中心 作者:河南注税网站
日前,《河南省注册税务师管理办法》经河南省国税局、省地税局讨论通过,并被印发给全省各地税务部门。
该办法一共10条,规定了注册税务师行业行政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提出要建立税务代理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公告制度、检查考核制度和法律责任与工作追究制度,并要求各级税务部门要依法支持注册税务师行业的发展,加强对注册税务师行业的市场准入监管。
该办法特别规定,税务机关和在职税务人员不得以任何名目从中介机构取得经济利益,不得投资入股税务师事务所,不得租借注册税务师证书,不得以任何理由强行安置家属、子女及其他利害关系人,不得“暗箱操作”指定代理、强制代理并从中收取回扣,更不允许委托税务师事务所代征税款。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将由各级税务局纪检监察部门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