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注税考试 >考试通知

注税考试

关于做好2003年度各项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9-03-23 来源:人 事 部 人 事 考 试 中 心 人考中心函[2003]111号 作者:管理中心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部分副省级市人事厅(局)人事考试中心:
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关于调整2003年度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日期及有关工作的通知》(人办发[2003)52号)的要求,为确保各项资格考试的顺利实施,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要切实加强对考试工作的领导,坚决贯彻人事部办公厅人办发(2003)52号文件精神。下半年的考试时间相对集中,工作任务繁重,各地一定树立大局意识,明确分工和责任,克服一切困难,精心安排好各项考试工作。要加强考场管理,严肃考风考纪,严格按规定的时间和程序要求,认真做好各项考试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二、各地在考试的准备和举行期间,要特别注意加强“非典”防范工作,克服麻痹、松懈思想。要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当地卫生防疫部门指导下,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控措施和应急预案,确保广大考生、考试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安全。

   三、原定2003年下半年的各项考试,除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考试推迟至2004年4月外,其他各专业、科目、考试日期、考试时间均不变,不再另行通知。原定2003年5、6月份的价格鉴证师,监理工程师,一、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税务师,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等6项资格考试时间均有所调整(具体安排见附件)。请各地注意下载新的考前模板(模板的考试创建时间未作变更)。根据考务工作计划,我中心将在每项考试后的一周内下发考后模板,各地应在接到考后模板一个月内完成客观题阅卷工作,有关考试科目的主观题人工阅卷工作另行通知。

  四、各地接此通知后,请根据本地的实际,尽快拟订考试报名和考务实施的具体要求,做好考试报名工作及考试的准备工作。
  考试试卷预定单按《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的要求及书面预定单(一式两份),务必于考前40天报我中心考务处。在考务工作中有何问题请及时与我中心考务处联系。
  联系电话:64401051,64401052,64401087,传真:64401087,64401082

附件:2003年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时间安排表

9月19日     下午:2:00-4:30财务与会计
9月20日 上午:9:00-11:30税法(一)
         下午:2:00-4:30税法(二)
9月21日 上午:9:00-11:30税收相关法律
         下午:2:00-4:30税务代理实务

相关链接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 ·海南省税务局


CONTACT US     0898-66267483
版权所有:海南省注册税务师协会 / 网站备案:琼ICP备2023004902号
ADDRESS: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城西路22号 / FAX:0898-66267483 / E-MAIL: web@hainanct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