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注册税务师考试报名条件
发布日期:2009-03-23 来源:本站 作者:管理中心
(一)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
1、 经济类、法学类大专毕业,或非经济类、法学类大学本科毕业,从事税务相关工作满6年。
2、 经济类、法学类大学本科毕业,或非经济类、法学类第二学士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税务相关工作满4年。
3、 经济类、法学类第二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非经济类、法学类硕士学位,从事税务相关工作满2年。
4、 获得经济类、法学类硕士学位,从事税务相关工作满1年。
5、 获得经济类、法学类博士学位。
6、 人事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从事税务相关工作”系指从事经济法律工作,具体包括从事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和法律等工作。
(二) 对于在全国实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评聘了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和法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者,从事税务代理业务满1年,可报名参加注册税务师全部科目的考试。
(三)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评聘经济、会计、统计、审计、法律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税收工作满2年,可免试《税法(一)》、《税法(二)》和《财务与会计》三个科目,只参加《税务代理实务》和《税收相关法律》两个科目的考试。